各学院及相关单位:
为全面落实教育部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》(教科信厅函[2023]5号)的通知要求,建立校、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。现统计各学院及相关单位的实验室管理负责人,要求管理负责人必须为班子成员,管理范围为学院及相关单位所属的全口径实验室;报送学院及单位为具有从事教学、科研等实验实训活动的场所及其所属设施的单位。
请各单位按要求填写“实验室管理负责人统计表”(详见附件),并于12月29日12点前,将“实验室管理负责人统计表”发送至邮箱chuangyan_2023@163.com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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